沥青闪点与燃点试验所需仪具与材料技术要求 2.1 克利夫兰开口杯式闪点仪组成: 2.1.1 克利夫兰开口杯:用黄铜或铜合金制成,内口直径63.5mm±0.5mm,深33.6mm±0.5mm,在内壁与杯上口的距离为9.4mm±0.4mm处刻有一道环状标线,带一个弯柄把手。 2.1.2 加热板:黄铜或铸铁制,直径145~160mm,厚约6.5mm,上有石棉垫板,中心有圆孔,以支承金属试样杯。2.1.3 温度计:量程0~360℃,分度值2℃。2.1.4 点火器:金属管制,端部为产生火焰的尖嘴,端部外径约1.6mm,内径为0.7~0.8mm,与可燃气体压力容器(如液化丙垸气或天然气)连接,火焰大小可以调节。 沥青闪点与燃点试验(克利夫兰开口杯法试验方法 2.1.5 铁支架:高约500mm,附有温度计夹及试样杯支架,支脚为高度调节器,使加热顶保持水平。2.2 防风屏:金属薄板制,三面将仪器围住挡风,内壁涂成黑色,高约600mm。 2.3 加热源附有调节器的1kW电炉或燃气炉:根据需要,可以控制加热试样的升温速度为14~17℃/min、5.5℃/min±0.5℃/min。 试验步骤 3.2.1 开始加热试样,升温速度迅速地达到14~17℃/min。待试样温度达到预期闪点前56℃时,调节加热器降低升温速度,以便在预期闪点前28℃时能使升温速度控制在5.5℃/min±0.5℃/min。 3.2.2 试样温度达到预期闪点前28℃时开始,每隔2℃将点火器的试焰沿试验杯口中心以150mm半径作弧水平扫过一次;从试验杯口的一边至另一边所经过的时间约1s。沥青闪点与燃点试验(克利夫兰开口杯法试验方法此时应确认点火器的试焰为直径4mm±0.8mm的火球,并位于坩埚口上方2~2.5mm处。 3.2.3 当试样液面上最初出现一瞬间即灭的蓝色火焰时,立即从温度计上读记温度,作为试样的闪点。 3.2.4 继续加热,保持试样升温速度5.5℃/min±0.5℃/min,并按上述操作要求用点火器点火试验。 3.2.5 当试样接触火焰立即着火,并能继续燃烧不少于5s时,停止加热,并读记温度计上的温度,作为试样的燃点。本试验方法是按照国家标准沥青试验规程进行的标准试验详情请参照T 0611—2011